“人人影視字幕組”侵權案一審宣判,字幕組如何消除版權煩惱?
備受關注的“人人影視字幕組”侵權案有了新進展。11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三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梁永平涉嫌犯侵犯著作權罪一案,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梁永平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扣押在案的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等予以沒收。
該案判決一經作出,迅速沖上微博熱搜。影視作品字幕組,通常是指將沒有字幕或僅有外文字幕的國外影視劇作品配上本國文字字幕的民間自發組織。從誕生之日起,字幕組就一直處于“灰色地帶”,也已經成為全球性的網絡版權保護問題。如何消除版權侵權煩惱,是字幕組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
判決侵權
經審理查明,自2018年起,被告人梁永平先后成立武漢鏈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快譯星科技有限公司,指使王某航(另案處理)雇傭萬某某、徐某、熊某、姜某某、田某、溫某、文某、王某如、胡某某、陽某某(上述人員均另案處理)等人作為技術、運營人員,開發“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及Android、IOS、Windows、MacOSX、TV等客戶端,由謝某洪(另案處理)等人組織翻譯人員,從境外網站下載未經授權的影視作品,翻譯、制作、上傳至相關服務器,通過所經營的“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及相關客戶端向用戶提供在線觀看和下載服務。
經審計及鑒定,“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及相關客戶端內共有未授權影視作品3.2824萬部,會員數量共計約683萬。期間,被告人梁永平以接受“捐贈”的名義通過涉案網站及客戶端收取會員費;指使謝某翔(另案處理)以廣西三江縣海鏈云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并收取廣告費用;指使叢某某(另案處理)對外銷售拷貝有未授權影視作品的移動硬盤。經審計,自2018年1月至案發,通過上述各渠道,非法經營額總計人民幣1,200余萬元。2021年1月6日,被告人梁永平在其居住地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上海三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梁永平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他人作品,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應予懲處。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永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梁永平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梁永平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并預繳了部分罰金,可以從寬處理。綜合該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決定對梁永平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防范風險
實際上,從一開始,字幕組網站對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就有所預知,大多數都會在片頭打出“本字幕只供學習交流使用,請勿用于任何商業用途,下載后請于24小時內自覺刪除”這樣一份效力可疑的“免責聲明”。由此,人們會聯想到字幕組網站的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那么,字幕翻譯的行為是否屬于“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這種情形呢?
“如果字幕組未經授權翻譯國外的影視作品在國內網絡上傳播,毫無疑問這種行為是侵犯他人版權的行為?!北本┦兄新劼蓭熓聞账匣锶?、律師趙虎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所謂免責聲明不能真正免除責任,著作權法上構成合理使用的情形之一為“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具體到字幕組,即使沒有盈利,但是其行為顯然已經超出“個人”的范圍。因此,如果字幕組不改變模式,則其行為必定會涉嫌侵犯他人翻譯權、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著作財產權甚至保護作品完整權等著作人身權。
為擺脫侵權指控的困擾,趙虎建議,字幕組可以考慮和有資本的影視APP合作,由其引入優秀的影視作品,字幕組提供優秀的翻譯技術。字幕組有一定的資金積累后可以再自行引入一些其他影視平臺沒有引入的作品。如此,能夠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保護各方的利益。同時,字幕組也可以考慮轉型。目前國內的影視APP也經歷過會員制的轉型,加之當今社會越來越濃郁的版權保護氛圍,社會公眾對于版權保護也有很大的認同感,很多觀眾愿意付費觀看優秀的國外作品。所以,在市場和時機成熟時,字幕組也可以考慮進行會員制轉型,屆時也會吸引更大的資本注入。
字幕組的核心邏輯“用愛發電”固然讓人深受感動,社會大眾也因此對其有很大的包容心,但是法律的底線不容逾越,需要多方合作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字幕組不能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帶”,這也不利于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與此同時,字幕產業也亟需政策、資本的支持,方能發展得更好。(本報記者 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