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柒”索賠7元意欲何為?
自停更視頻后,火爆全網的視頻博主“李子柒”便很少出現在公眾視野中。不曾想,近日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糾紛案件,讓她再度“走紅”。
2021年中秋節前夕,“李子柒”名下的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子柒公司)曾針對宜賓市一家連鎖超市銷售“天價”的“李子柒月十全十美月餅禮盒”行為進行投訴,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涉事超市未構成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后,子柒公司隨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這起案件中,除了雙方爭論的在商品價簽、促銷價簽、發票中標注“李子柒”字樣是否屬于商標性使用及責任承擔等法律問題外,子柒公司僅索賠7元的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總額亦引發廣泛關注。
一款禮盒 引發紛爭
“李子柒”本名李佳佳,微博認證身份為“李子柒”品牌創始人。2017年7月,子柒公司注冊成立,李佳佳為法定代表人與執行董事。2018年,“李子柒”品牌正式創立,目前已入駐盒馬、世紀聯華等商超及便利店。
去年中秋節前夕,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一段視頻稱,其在宜賓市某連鎖超市購買了一款價簽標稱“李子柒月十全十美月餅禮盒”的商品,收銀小票上顯示為“李子柒月十全十”,生產商為重慶冠生園食品二廠成都聯合分廠,與“李子柒”品牌毫無關聯,而且線上平臺的價格比該超市要便宜近600元。視頻發布后,引發大量網友的熱議。
2021年9月13日,子柒公司發出聲明表示,涉事超市擅自將“李子柒”標識用于非該公司產品并以畸高的價格進行銷售、宣傳,涉嫌侵犯其對“李子柒”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而且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次日,子柒公司委托律師事務所發表律師聲明稱,該公司系“李子柒”品牌的唯一商標權利人,從未授權任何主體使用“李子柒”標識用于涉事月餅產品的生產、銷售和宣傳。
針對子柒公司接連發布的兩則聲明,涉事超市有關負責人回應說,涉事月餅是重慶冠生園食品二廠成都聯合分廠的產品,名為“十全十美”禮盒月餅,月餅內外包裝上均沒有與“李子柒”有關的任何文字、標識,因為工作人員疏忽導致價簽和收銀小票出現“李子柒月”字樣,該超市只是臨時把貨柜租給重慶冠生園食品二廠成都聯合分廠進行展示、銷售,事件曝光后該超市及時下架了相關月餅產品。
2022年1月,子柒公司以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宜賓綠源食品有限公司(下稱綠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綠源公司經營的綠源超市發布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萬元。在該案庭審前,子柒公司將20萬元的索賠金額變更為7元。
對此,綠源公司表示,價簽或收銀小票使用“李子柒”字樣不會引發消費者混淆,其已經充分履行了作為超市經營者的全部法律責任,子柒公司主張的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主體均非綠源公司。
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綠源公司在發票、商品價簽及促銷價簽中標注“李子柒”字樣不屬于商標性使用,未侵犯子柒公司對“李子柒”商標享有的專用權,但綠源公司在促銷價簽上標注“李子柒”字樣,讓消費者誤認為涉案商品與“李子柒”品牌存在關聯,對子柒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其作為涉案商品的實際經營者理應承擔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責任,據此對子柒公司訴請綠源公司賠償損失7元的請求予以支持。
一審宣判后,綠源公司與子柒公司均未提起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索賠有價 商標無價
在這起案件中,法院認為綠源公司并未侵犯子柒公司的商標專用權,主要基于不構成商標性使用的判定結論?!吧唐蜂N售過程中,商標使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表明商品的來源?!北本┦杏坡蓭熓聞账R產權部主任湯學麗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綠源公司根據供貨商提供的新品申請單制作了錯誤的商品價簽,并出具了錯誤的商品發票,但商品發票系消費者購買后才獲得,對消費者選擇商品的來源起不到引領、識別作用,不屬于商標性使用。同時,綠源公司并未在涉案商品本身及包裝上使用與“李子柒”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且涉案商品的包裝禮盒上有“冠”商標,僅在商品價簽及促銷價簽中標注“李子柒”的字樣,不足以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達不到商標的指引性功能,亦不屬于商標性使用。
關于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責任應由誰承擔、如何承擔,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出,根據綠源公司與成都坤霞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坤霞公司)簽訂的相關合同與協議顯示,雙方經營模式為聯營,綠源公司不僅收取了坤霞公司繳納的場地使用費,還按銷售總額進行扣點提成,坤霞公司在綠源公司的超市內銷售商品的營業收入由綠源公司收取并出具發票,所以綠源公司并非單純的柜臺出租人,也是涉案商品“李子柒月十全十美月餅禮盒”的實際經營者。根據綠源公司與坤霞公司的約定,坤霞公司提供的商品實行明碼標價,并做到一商品一價簽、商品價簽對位,而綠源公司未盡到審查義務,應對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作為一名粉絲過億的視頻博主,“李子柒”在該案中為何僅索賠7元?“根據法院判決書載明,‘李子柒’本人曾親自前往公證處對涉案商品價簽使用圖片在網絡上的傳播行為進行取證,表明了她對‘李子柒’品牌的高度重視?!睖珜W麗表示,雖然法院認為在發票、商品價簽及促銷價簽中標注“李子柒”字樣不構成商標侵權,但認可了此種行為讓消費者誤認為涉案商品與“李子柒”品牌存在關聯,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袄钭悠狻彼鶎俟就ㄟ^法律途徑不僅制止了他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厘清了其與涉案價格畸高的月餅并無關聯的事實。
“短視頻創作領域中知名的創作者個人及所屬公司樹立的品牌,是具有較強變現能力且帶有一定價值評價的無形資產,在‘流量時代’如果不注重對侵權事件傳播發酵進行及時制止,極有可能遭遇自身形象受損的后果?!痹跍珜W麗看來,“李子柒”所屬公司此番僅請求賠償7元的維權之舉,不僅向侵權者表明其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的決心,同時向公眾傳達了理性消費的價值導向,更以實際行動,彰顯了商標這一“無形資產”在經營活動及社會影響中的“無價”。(本報記者 王國浩)